6.1.3熱效率的試驗方法:熱效率試驗中使用的測試鍋具應符合附錄A中的要求﹐熱效率的試驗方法按照附錄B規(guī)定的試驗方法。
6.2計算方法:電磁灶加熱單元的熱效率按照公式(1)計算:
η——熱效率,%﹔
C1 ——水的比熱容,取4.18×103,單位為焦每千克開[J/(kg·K)];
M1——水的質量,單位為千克(kg);
C2——配鍋的比熱容,單位為焦每千克開[J/(kg·K)],鋼、鐵取0.46×103,鋁取0.92×103;
m2——配鍋的質量﹐單位為千克(kg);
C3———鍋蓋的比熱容,單位為焦每千克開[J/(kg·K)],按0.46×103計算;
m3:——鍋蓋的質量,單位為千克(kg);
E——消耗的電能量﹐單位為千瓦時(kW- h) ;
△t——溫升,單位為開(K),△t =t2—t1 ,溫升△t 在75K士2K范圍內為有效。
7、標 準的實施:對于本文件實施之日前出廠或進口的電磁灶,自本文件實施之日第13個月開始實施。
A.4測試鍋具技術要求如下;
a)鍋材質:鍋底:10Cr17(SUS430)、鍋壁和鍋蓋:OCr18Ni9(OCr19Ni9) ;
b)銳邊倒鈍﹔
c)表面應光潔。
附錄B(規(guī)范性)
熱效率的試驗方法
熱效率的試驗方法如下:
a)在6.1規(guī)定的測試條件下,電磁灶在實驗室環(huán)境溫度下至少放置2 h;
b)非一體式平灶可使用符合A.l的標準鍋及A.2的標準鍋蓋進行測試,標準鍋應選擇可以覆蓋加熱區(qū)域的.小規(guī)格配鍋﹐并測量配鍋的質量mz ,測量鍋蓋的質量ms ;
c)非一體式凹型灶可使用廠家標配鍋及A.3的標準鍋蓋進行測試,測試鍋具應選擇可以覆蓋加熱區(qū)域的.小規(guī)格配鍋,并測量配鍋的質量m,測量鍋蓋的質量m s ;
d)一體灶使用廠家標配鍋及A.3的標準鍋蓋進行測試,并測量鍋的質量m2,測量鍋蓋的質量m3;
e)將鍋內加入其容積70%的水,質量記為mi,水溫為15℃士1℃;
f)將裝水后的配鍋放置在產(chǎn)品加熱單元中心位置,加蓋﹔
g)溫度測量探頭從鍋蓋孔中放入鍋內中心位置,測量點距鍋底10 mm 處,讀取測溫儀表的讀數(shù) t , ;
h)啟動電磁灶并迅速將其調節(jié)到.大額定功率檔﹔
i)當水的溫升接近75K時,關閉電磁灶,同時記錄消的電能量E,并讀取1 min后的.高溫度讀數(shù)t: ,并根據(jù)式(1計算出熱效率;
j)以初次測試記錄的電能量E為依據(jù),再重復上困測試過程兩次,計算測量三次熱效率的平均值作為該電磁灶的熱效率值;
k)當電磁灶有多個加熱單元時,按照和熱單元逐個進行試驗。